校属各部门:
经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将《衡阳师范学院2020年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阳师范学院
2020年9月29日
衡阳师范学院2020年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9月8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印发《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招就通[2020]14号),并在迎新期间利用“人脸识别”设备完成了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9月17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29号),学校已据此完成了2020级艺术体育类新生专业复测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两个文件的最新要求,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教育部决策部署,本着对国家、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规范组织管理,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切实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公开,高质量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任务。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皮修平
副组长:聂东明 张登玉 唐国华 陈 敏
成 员:邓双喜 宋 科 王 鹏 蒋 杰 相关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由邓双喜任主任。
办公室成员:文怀诚 胡志超 王淑慧 邹子文
三、复查对象及复查内容
复查对象:2020级报到新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复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考试报名信息、志愿填报信息、身体健康状况、考试过程及成绩、录取资格等各环节信息的真实性,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及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四、工作职责
(一)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负责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1.负责与省教育厅和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部门联络、协调。
2.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各环节统筹、安排、协调、审核工作。
3.负责资格复查期间异常、突发情况的协调处理工作。
4.负责对资格复查异常考生组织开展专门调查。
5.负责撰写并报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报告。
6.负责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工作处
负责报到新生的组织工作,参与问题新生的调查处理。
(三)教务处
参与问题新生的调查处理,对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四)纪委监察处
负责监督检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工作纪律的情况;查处工作人员、新生违纪违规行为。
(五)相关学院
负责所在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组织及实施工作。
1.负责制定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新生的组织工作。
3.负责查验考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
4.负责撰写所在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安排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9月8日--10月30日)
1. 开展新生电子档案信息化建设,购买新生电子档案专用服务器,搭建新生电子档案信息管理平台。对新生高考报名登记表、成绩与志愿表、体格检查表、报考体艺类特殊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等重要原始录取信息进行永久存档,并在校园局域网实现共享。
2. 采用“人脸识别”技术,严防新生冒名顶替。购买“人脸识别”设备,在新生报到期间通过“人脸识别”设备核验新生身份证真伪,并比对录取照片、身份证照片与报到现场采集照片,严防新生冒名顶替。对“人脸识别未成功”、身份证遗失、身份证消磁、身份证过期、只有临时身份证等特殊情况新生,进行指纹或录取照片信息比对,做到所有到校新生都进行“人脸识别”资格审查工作,无一遗漏。
3. 严格按照程序,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真实有效。各相关学院要成立以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辅导员、教学秘书、班主任为成员的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档案材料、照片、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逐一核实,确保新生考试报名信息、志愿填报信息、身体健康状况、考试过程及成绩、录取资格等各环节信息的真实性,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及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二)艺术体育类新生专业复测(9月21日—9月30日)
对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专门开展专业复测。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召开新生入学专业复测工作研讨会、部署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艺术体育类新生入学专业复测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清晰、目标明确,扎实推进专业复测工作,并对入学前后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新生组织深入调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相关工作。要严格把握各个环节的时间点,坚持公平、公正,切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三)坚持原则,及时处理违规新生。对新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加分资格等材料不全或有疑问的,要认真对待、并及时查验核实。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及时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会同纪委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工作材料。各相关学院要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组织执行、责任落实、异常情况处理等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23日前将总结报告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科。
附件:2020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日程安排表
衡阳师范学院
2020年9月25日
2020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2020年9月8日 |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 |
招就处 |
2020年9月10日-18日 |
搭建新生电子档案信息管理平台 |
招就处 |
2020年9月19日-20日 |
报到新生进行“人脸识别”复查 |
招就处、学工处、相关学院 |
2020年9月21日-30日 |
1.艺术体育类新生专业复测工作 2.专业复测异常情况处理 3.艺术体育类招生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上报 |
招就处、 纪委监察处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体育学院 |
2020年10月15日 |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推进会 |
招就处、 纪委监察处 相关学院
|
2020年9月20日- 10月22日 |
查验新生各项原始材料 |
招就处、 纪委监察处 相关学院
|
2020年10月23日 |
各学院上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报告 资格复查异常情况处理 |
招就处、 纪委监察处 相关学院
|
2020年10月28日-30日 |
撰写并上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报告 |
招就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