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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衡阳师范学院2021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文字:招生就业处    时间:[2020-11-13]  点击数:[]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湘教毕办〔2020〕17号)精神,为及时准确报送毕业生就业数据,确保我校2021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核查信息,严把数据质量,确保完整准确。

二、审核对象

我校2021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2年制专升本,以下统称“毕业生”)。

三、审核时间

2020年11月30日前。

四、审核内容及环节

(一)核定毕业生资格审核基础信息

1.毕业生资格审核基础信息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专业、班级、协议书编号、城乡生源、生源地、学制、就业困难状况等。

2.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学籍库情况导出毕业生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城乡生源、学制等基础信息,会同教务处学籍科核实毕业生学籍情况,包括核定毕业生人数、学号、班级、现专业等信息;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库填写说明(详见湘教毕办〔2020〕17号)认真做好本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并为2021届毕业生编制协议书编号。

3.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毕业生资格审核基础信息导入“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办公系统”,生成2021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基础信息。

(二)学院收集并审核其他信息

1.收集和审核的主要信息,包括毕业生联系方式、家庭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生源地、就业困难类别等方面。

2.根据“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办公系统”二级账户中已经核定好的基础信息,进入“系统”下载并导出《衡阳师范学院2020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必备字段》(见附件1),分发给毕业生填好空白字段,并核对好其他字段信息是否准确。

(三)“系统”进行“生源审核”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过“系统”将每位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库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进行严格匹配、核对,简称“机核”(即“生源审核”)。主要操作方法有:

1.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分别将各学院收集好的《衡阳师范学院2020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必备字段》导入“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办公系统”,进行“生源审核”。

2.“生源审核”时需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库填写说明要求,确保毕业生信息完整、准确。

3.“机核”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点击“上报生源”菜单上传数据;“机核”有误的,根据“机核”结论,与各学院、学籍管理科核实并协商,将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在“学信网”上修改确认,待更新学籍库信息之后,再进行“机核”,直到无误为止。

(四)学院复核

因计算机自动进行“生源审核”局限于对毕业生姓名、专业、身份号码、考生号、城乡生源、学制等与学籍库进行严格匹配,但毕业生电话、家庭地址、生源地、就业困难类别等其他详细信息如果存在错误就无法自动识别。因此,各学院完成“生源审核”“机核”后,需从“系统”导出所有毕业生综合信息交由毕业生本人进行人工复核并签名确认。各学院需认真检查、及时报备并修正其有误信息,并按要求上报审核结论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确认资格审核信息

各学院复核完成后,即可从“系统”重新导出所有毕业生信息,待每位毕业生签字再确认,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30日之前提交纸质版资格审核信息表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存档确认。

(六)发放毕业生就业材料

毕业生就业材料主要有: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手册。学院提交纸质版资格审核信息表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方可根据毕业生资格审核信息为毕业生发放就业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学籍科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特别是各学院就业专干要全面、认真地对2021届毕业生资格进行复核,做到精准服务。

(二)2021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是以考生号为关键字段与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比对,无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毕业生或基本信息与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不一致的毕业生将无法通过“系统”报送。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教务处学籍科要以“学信网”的学籍数据库信息为基础,认真做好毕业生基本信息与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核对工作,完善好2021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库。

(三)各相关学院在复核后需提交审核结论和相关证明材料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直至全部数据(含实际毕业人数与学籍科实时毕业人数一致)无误后,即完成此项工作。

(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湖南省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和《关于报送湖南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材料的函》(详见湘教毕办〔2020〕17号)至省就业指导中心。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2021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必备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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