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编写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编辑: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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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招就通[2022]25号
关于组织编写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和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3〕492号文件的要求,为全面客观系统反映我校各教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状况,完善就业调研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体系,经研究,决定组织编写各教学院《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编委会。为保证该报告按时保质完成,落实相关责任,各教学院要成立编委会,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编委会主任,副院长、副书记、辅导员和就业专干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主任(副书记兼任)和联络员(就业专干兼任)。
二、编写内容。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该报告需涵盖以下主要内容:学院概况、2022届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数据分析及结论总结、加强就业工作的保障措施、就业趋势研判和教育教学应对就业影响需采取的措施。报告编写的内容和数据要符合实际情况;内容、数据和要素不能缺失;数据、图表不得过于简单,要深入分析;用人单位调查样本要达标,调研结果具有说服力;结论要反馈到教育教学研究,充分体现学院特色。
三、评审与发布。各教学院需在2022年11月20日前把该报告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给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教学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适时在学院网页上公开发布。同时,将最终确定的电子稿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新尧,联系电话:8486651,18607346677,邮箱:365907993@qq.com。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