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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就通[2023]20号 关于组织编写2023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编辑:招生就业处    时间:[2023-09-2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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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和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3〕492号文件的要求,为全面客观系统反映我校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状况,完善就业调研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体系,经研究,决定组织编写各学院《2023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编委会。为保证该报告按时保质完成,落实相关责任,各学院要成立编委会,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编委会主任,副书记、副院长、就业专干和辅导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主任(副书记兼任)和联络员(就业专干兼任)。

二、编写内容。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该报告需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一)学院概况;

(二)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含数据分析);

(三)毕业生继续深造情况;

(四)就业反馈(含毕业生面向学校所服务的区域和行业企业就业反馈、教育教学反馈、近三年毕业生就业持续跟踪评价反馈与社会评价反馈);

(五)就业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三、编写要求。报告编写的内容和数据要符合实际情况;内容、数据和要素不能缺失;数据、图表不得过于简单,要深入分析;用人单位调查样本要达标,调研结果具有说服力;结论要应用到教育教学研究,充分体现学院特色。

四、评审与发布。各教学院需在2023年10月27日前把该报告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给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教学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适时在学院网页上公开发布。同时,将最终确定的电子稿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湘龙,联系电话:15116891814,邮箱:15570764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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