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 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3〕4号]及《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揽子”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选树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我校大学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建功军营的优秀事迹,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基层就业大学生。主要是指毕业5年内(2019年至2023年),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和企业部门就业或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费师范毕业生”“经组织选调到基层重点培养的群体”等。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2.大学生创业人物。主要是指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9年至2023年),个人或带领团队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坚持学以致用,敢于实践,勇于创新,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和典型性、代表性的优秀大学生。
3.军营大学生战士。主要是指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现役或退役3-5年内,在部队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或通过军营锻炼成长,退役后就业创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代表。
二、评选办法
1.动员发动(4月2日前):各教学院通过网络、微信群、QQ群等平台广泛发布征集评选信息,收集相关大学生信息,动员大学生积极广泛参与,评选出最具典型性、代表性的人物事迹。
2.教学院推荐(4月12日前):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评定、公开公示等方式,原则上每个学院三种类型人物各推荐1名。
3.学校遴选(4月25日前):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取若干名就业创业优秀典型。
4.宣传表彰(5-10月):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向入选者授予“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称号,并由学校颁发证书。
三、典型人物事迹材料撰写及报送要求
(一)事迹材料撰写要求(篇幅1500-2000字,需要在表格外附WORD文档):
1.候选人事迹简介内容,包含:工作单位、职位职务(就业型)或创业企业(创业型)简述、主要荣誉或工作成绩。
2.就业创业典型事迹内容,统一使用第三人称,叙述有故事性,突出人物表现,材料详实可靠,文字流畅,语言生动,层次清晰,逻辑严密,具有可读性、启发性、典型性。
3.关于大学生求职就业(创业)给出3-5条建议。
(二)材料报送要求:
1.事迹材料文档统一为word版本,命名为“学院简称+人物类型+姓名”。
2.需提供学习生活工作图片(至少2张,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证件照1张。图片勿放入word文档,单独命名为“学院简称+人物类型+姓名+生活/工作图片说明”。
3.事迹文档及图片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院简称+人物类型+姓名+手机号码”。
4.各教学院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毕业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候选人推荐表、汇总表、事迹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72096259@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推荐等各项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以征集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大力挖掘并宣传优秀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在全校营造鼓励大学生敢于筑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良好氛围,激励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建功立业。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要严格标准、严加审核、严把质量。将真正能够代表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形象,具有家国情怀,扎根基层、服务社会的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推选出来。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34-8486651。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推荐表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汇总表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4年1月11日